释义 |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用户更名或过户(依法变更用户名称或居民用户变更房主),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的情况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 2.原用户应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 3.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用户应承担原用户所负债务。经供电企业检查发现用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补办手续,必要时可以停止供电。,法律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九条 用户更名或过户(依法变更用户名称或居民用户变更房主),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的情况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 2.原用户应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 3.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用户应承担原用户所负债务。经供电企业检查发现用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补办手续,必要时可终止供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