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合机关调查是否会导致公司员工的担忧和不安?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未被定罪之前,公司员工有权拒绝配合调查。同时,雇主也有义务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被害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辩护人、代理人、诉讼代表和专门为被告人辩护的律师,有权拒绝作伪证或者包庇犯罪,有权拒绝回答有关自己或者他人的犯罪问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雇主不得侵害劳动者的人身权、民主权、言论权、信仰权;不得强令劳动者从事与所聘用的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强迫和变相强迫劳动者购买企业的产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保守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不得将劳动者的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转让或者披露给他人。 因此,公司员工在配合机关调查时,应当权衡个人权利和义务,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雇主也有责任保护员工的隐私和合法权益,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员工配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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