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能重新鉴定吗 |
释义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的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结论,但申请单位或个人不服时,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结论将是最终的决定。 法律分析 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拓展延伸 重新鉴定伤残能否改变赔偿结果? 重新鉴定伤残有可能改变赔偿结果。伤残鉴定是根据特定的评估标准来确定伤残程度的,而不同的鉴定机构或专家可能有不同的判断。如果您对之前的伤残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会重新评估您的伤残情况,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如果新的鉴定结果认定您的伤残程度较轻,那么赔偿金额可能会减少;反之,如果新的鉴定结果认定您的伤残程度较重,赔偿金额可能会增加。但请注意,重新鉴定并不一定会改变赔偿结果,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来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重新鉴定伤残有可能改变赔偿结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的个人或单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进行鉴定,并根据其意见作出鉴定结论。如对该结论不服,申请人可在收到结论后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结论将被视为最终结论。重新鉴定可能会对赔偿金额产生影响,但具体结果需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来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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