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用墙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共用墙是指同一墙壁为相邻双方共同所有或一方所有、双方共用。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建造建筑物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一、业主具体有哪些权利义务? 业主具体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1、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2、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3、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二、外墙装晾衣架违法吗 外墙安装“晾衣架”在高层住宅中普遍存在,目前并无法律法规将其纳入违章建筑范畴,因此,城管部门无法进行强制拆除。 但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邻里关系。 作为业主,要自觉遵守小区物业规约等,杜绝在住宅外立面私拉乱装“晾衣架”“花盆架”等设施,避免因花盆、架子坠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三、非居住用房改非居住用房合法吗 擅自将居住用房改非居住用房不合法。业主对其住房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住房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改变住宅用途应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同时需要依法进行申报,经批准进行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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