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市委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室的区别
释义
    法律分析:
    一、机构大小不同。按照中央编委有关规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副省部级以上单位的秘书机构才能称为“办公厅”;普通的地级市、县级市的市委部门的秘书机构称为“办公室”。副省部级以上单位才能称为“办公厅”,厅局级机构;地厅级以下单位只能称为“办公室”,处、科级机构。
    二、机构设置不同。
    三、行政级别不同。“市委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室“的区别就是行政级别不同:“市委办公厅”属于厅局级机构,”市委办公室“属于处、科级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五条 各厅、局、委员会、科分别设厅长、局长、主任、科长,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设副职。
    办公厅、办公室设主任,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设副主任。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2: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