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委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室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机构大小不同。按照中央编委有关规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副省部级以上单位的秘书机构才能称为“办公厅”;普通的地级市、县级市的市委部门的秘书机构称为“办公室”。副省部级以上单位才能称为“办公厅”,厅局级机构;地厅级以下单位只能称为“办公室”,处、科级机构。 二、机构设置不同。 三、行政级别不同。“市委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室“的区别就是行政级别不同:“市委办公厅”属于厅局级机构,”市委办公室“属于处、科级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五条 各厅、局、委员会、科分别设厅长、局长、主任、科长,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设副职。 办公厅、办公室设主任,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设副主任。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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