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申请人所在中国公司条件: 1、公司拥有一定历史,成立至少两年以上; 2、注册资金符合要求,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特别的年营业额要求; 4、拥有一定经营规模; 5、荷兰子/分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万欧元(该注册资金申请人在获得签证后可灵活支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六条 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对因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外交、公务签证;对因身份特殊需要给予礼遇的外国人,签发礼遇签证。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