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重庆的大学生单位入户怎么去办理
释义
    本人携带相关落户申请材料,前往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凡是申请落户重庆的人才,可自愿选择城镇地区的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区县(自治县)直系亲属、社会人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入户。
    一、成都本科落户办理流程?
    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3、非成都市户籍。落户地选择: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落户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2.毕业证3.经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国外留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5.其他材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选择入户方式,并提交对应的材料:(1)入合法稳定住所:《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住房系直系亲属所有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2)入直系亲属户:《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3)入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中心集体户: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和空白内页(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在单位领取)。
    二、郑州户口迁入条件
    【1】人才落户人才落户政策在11月份之后已放宽,分为被录取入户、毕业入户及技术工人(即人才新政)入户两种情况。一、郑州市的大学、大中专院校录取入户落户条件:被郑州市内大学、大中专院校招收的当年新生入户二、中专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技能人才入户(人才新政落户)。【2】市外迁入郑州入户市外迁入郑州入户,这里主要分为四种情况:直系亲属三投靠入户、购房入户、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入户、工作调动入户。一、直系亲属三投靠入户指直系亲属之间的落户,分为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年老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三种情况。注:由于三投靠情况多,我们分别说明落户条件及所需材料。1.夫妻投靠入户落户条件:夫妻双方领结婚证后,一方在郑州有常住户口的;落户条件:父母现为郑州市居民,子女户口在外地且年龄在16周岁以下,在校学生年龄可放宽至18周岁;落户条件: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照顾,需要到郑州投靠子女生活的。【3】农村转城镇入户首先要明确:农村转城镇入户,指的是郑州之外的农村,转入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这里也分为三种情况说明: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举家在城镇就业居住、1980年以后出生在城镇就业居住,并且户口都在农村的人员。1.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户口住址农村落户条件: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户口住址在农村的人员,可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二、举家迁移的农村转城镇入户落户条件:举家在城镇就业居住、户口住址在农村的人员,可申请全家直系亲属的户口迁入。三、新生代农民工入户落户条件:1980年以后出生、在城镇就业居住、户口住址在农村的人员,可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4】外地户籍城镇转农村入户一、凭借住所和土地承包经营落户条件:外地户籍人员在郑州农村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即可在郑州入户。二、投靠直系亲属落户条件:投靠农村籍父母、子女、配偶入户,具体可参照【2】市外迁入入户第一项“直系亲属投靠入户”【5】留学(出国)归国人员户口恢复祖国的怀抱是温暖的,孩子长大出去看看总归是要回来滴~关于归国人员入户,分为两种情况:注销户口、未注销户口。
    三、重庆户口迁入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迁入条件:
    1、重庆大学毕业生(含市外)。
    2、直系亲属投靠(子女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子女、结婚户口投靠等)。
    3、买房落户。
    4、人才引进。
    5、居住证满足条件入户。
    6、积分入户(政策尚未公布)。
    7、务工经商人员入户。
    迁入流程:凡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的下列户口迁入事项,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当场办理:
    1、持《迁移证》的户口迁入;
    2、公民回国(入境)定居恢复户口;
    3、公民复员、退伍、转业、离退休军人回原籍落户;
    4、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落户;
    5、大学中专学生毕业和退学、开除、毕业回原籍入城镇居民户;
    6、主城区内夫妻投靠、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涉及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随父随母迁移的除外)及因购买商品房、单位分房迁移入城镇居民户。
    下列户口迁入事项,由分局审批:
    1、因收养申请子女从市外迁移入户和无收养证申请收养子女入户登记;
    2、被注销户口后申请恢复;
    3、补登、补录及年满16周岁无户口人员落户;
    4、现役军人家属随军由市外迁移入户;
    5、因征用农村土地户口“农转非”;
    6、已下达《建设用地预办通知》或《土地征收批复》的征地开发地区的入户、分户;
    7、重庆市外迁入的;
    8、主城区外迁入主城区入户的(本市户籍“三投靠”及购房入城镇居民户的除外);
    9、原市外户籍的复员、退伍、转业、离退休军人来渝安置落户;
    10、原市外户籍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来渝落户;
    11、监外执行罪犯户口迁移;
    12、分局、区县(自治县)局认为需要由其审批的其它户口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或者在校就读期间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
    第十八条市内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就业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本市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未就业的,户口可在学校学生集体户保留2年;2年后仍未就业的,应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出,可迁回原籍。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就业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未就业且户口在学校学生集体户的,应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出,可迁回原籍。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8: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