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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赠人过世,遗赠协议是否仍需公证?
释义
    遗赠协议不一定需要公证,只要满足条件即有效。解除公证遗赠抚养协议可以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扶养人不履行合同或遗赠人违约可导致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不是违约责任形式,而是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
    一、遗赠人死了遗赠协议需不需要公证
    1、遗赠人死了遗赠协议并不是一定需要公证。遗赠协议有效只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协议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如何解除公证遗赠抚养协议
    解除公证遗赠抚养协议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是其中一方违约,另外一方行使解除权。具体可以解除的情形如下所述。
    1、首先,因扶养人不履行合同导致遗赠扶养协议被解除。
    所谓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指扶养人完全不履行合同又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形,包括预期违约、迟延履行、瑕疵履行等导致合同目的难以实现的根本违约此外,因不可抗力等非可归责于扶养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此时扶养人对不履行合同存在免责事由,遗赠扶养协议也可被解除,扶养人不须承担赔偿责任。
    2、其次,因遗赠人违约而解除合同。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遗赠义务)”应包含以下两层含义:首先,遗赠人生前不必实际履行遗赠义务,也就不可能构成实际违约,但这并不排除遗赠人预期违约的可能,尤其是在被扶养人生前任意处分财产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扶养人可以以被扶养人预期违约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其次,根据目的扩张解释,这里的遗赠人还应该包括遗赠人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以及遗产管理人。遗赠人死亡后,遗赠扶养协议由上述当事人继受,因他们的违约行为,也可导致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3、解除合同不是违约责任形式却可成为违约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分协议解除、法定解除、约定解除三种,其中,法定解除在实务上最为重要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结语
    遗赠协议并不一定需要公证。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遗赠协议有效需要满足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等条件。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或者违约行使解除权来解除公证遗赠抚养协议。扶养人不履行合同或遗赠人违约都可导致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可分为协议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等形式。根据法定解除,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将导致协议解除,无权享受遗赠并需偿还已支付的供养费用。而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则需偿还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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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4: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