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有哪些 |
释义 | 当事人要公证遗赠协议的,有以下注意事项: 1、遗赠协议的继承人应当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2、公证机及公证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 3、协议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及民事权利能力; 4、其他办理遗赠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 遗赠人死了遗赠协议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遗赠人死了,遗赠协议并不是必须进行公正的。遗赠协议符合条件就发生效力,法律并没有规定遗赠协议必须进行公正。 1、遗赠协议生效的条件: (一)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二)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三)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 2、受遗赠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遗赠之日其六十日内做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3、如果要办理遗赠公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二)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三)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四)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五)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十六条 公证员是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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