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应该如何进行调换岗位 |
释义 |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申请换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另外,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从《劳动合同法》来说,调换岗位是需要征得员工同意的。如果不同意,雇主应该支付给受影响的员工补偿金。 怀孕女职工可以要求换岗位 女职工怀孕期间,如果从事的工作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工作,是可以要求更换岗位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调换工作岗位。对于不能胜任原工作的,应当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减轻其工作量或者安排其他工作。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还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员工拒绝公司岗位调动如何处理 员工拒绝调岗,公司需分情况处理。1、公司调岗既没有合同约定,也不是法定调岗情形的,员工拒绝公司需要继续给员工提供原来的工作岗位。不能提供的,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出现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调岗的情形,员工拒绝调岗视为违约,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如果员工无法胜任现在的岗位,需要进行调岗,但员工不同意的,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安排培训。员工既不同意调岗,又不同意参加培训或者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过失性辞退。公司调整工作岗位也需要具备合理性、合法性。调整前后的工作种类、薪资待遇都不能相差过大,尤其是不能带有侮辱性质地调整岗位。《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因此,公司的岗位调动在符合上述合理、合法的条件的情况下,必须有相应的约定或已经公示的规章制度规定,方能按规定处理。否则,员工不同意调岗,与公司不能协商一致的,只能安排原岗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岗位撤销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员工岗位被调整时能否调薪 员工岗位被调整时可以调薪。至于是提高薪资待遇还是降低薪资待遇,需要用人单位根据调整的工作岗位以及与员工进行协商才可以确定。也有可能维持原来的薪资待遇。因此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员工不胜任岗位调岗降薪合法吗 1.员工无法胜任岗位,调岗降薪合法,但是应当给予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理解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单方调岗的权利。但该单方调岗的权利也不是不受任何约束,企业在操作不胜任调岗时应当把握:(1)用人单位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即该劳动者确实不能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在实践当中需要以“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等文件予以佐证;(2)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技能相适应,保持一定的合理性。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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