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租户继续交房租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租户继续交房租,另一方也收租了,新的租赁合同成立,但是是不定期租赁。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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