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儿童城乡医保办理流程与报销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1参保时间、地点、保障期间参保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1号至12月20号,中小学学生一般为9月1号至10月30号,具体时间以当地社区公布为准。参保时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居委会,中小学生在其就读学校参保。保障期间:次年的1月1号至12月31号。2要交多少钱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是以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新生儿在2015年6月30日前办理参保缴费的:一档为80元/人每年,二档为200元/人每年。6月30日后办理参保缴费的:一档为80元+财政补助,二档为200元+财政补助。如果错过了办理时间再参加就为中途参保,必须全额交费。3需要的证件一般需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个区的要求基本相同,具体以当地社区办理机构要求为准。一般是户口的首页(有地址的那页),参保人的户口页,人口增减页三页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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