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欠款能否主张利息 |
释义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欠款能否主张利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欠款,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利息的是可以主张利息的。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包括的内容有承揽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承揽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二、承揽合同纠纷处理 承揽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在合同纠纷发生后,通过相互协商,达成协议,确立纠纷解决的方法、步骤及各自承担的民事责任,最终解决合同纠纷; 2、仲裁解决,仲裁解决指争议双方根据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对裁决必须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我国解决合同争议的一种重要法律制度; 3、诉讼解决,诉讼就是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解决,人民法院在检察院的监督下,解决该争端的一切活动。诉讼包括起诉、审判和执行三个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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