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出增值税如何计算 |
释义 | 进项税额转出计算方法如下: (1)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则按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本乘以外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转出。 (2)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支付价款乘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那么按据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1-抵扣率)×抵扣率计算转出。 (3)如果原外购货物是根据多种凭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了最大限度的体现公平,就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综合抵扣率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其中综合抵扣率=本期外购货物全部进项税额÷本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100% (4)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或产成品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当中外购货物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全部成本)×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综合抵扣率 (5)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无法明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期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6)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不能单独核算或划分不清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五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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