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每个月1日至5日,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每个月1日至5日由社保局向地税局传输当月扣缴数据,地税局在5日至15日之间扣费;全责征收后,缴费登记、申报都在地税局进行,流程也改变为每个月1日至15日为申报时间、15日至28日为扣费时间。市民可在下一个月初打印账单,届时若扣费不成功再行办理补缴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