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享受过公租房还能享受动迁。原因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2、动迁是因为征收表示的,与公共租赁性质不一样,因此互不矛盾。 一、房屋拆迁补偿项目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二、拆迁安置补偿的流程如下: 1、进行摸底调查; 2、选定评估机构; 3、报请政府批准; 4、征求公众意见; 5、公布补偿方案; 6、公布征收决定; 7、风险评估、做出征收决定、公布征收决定; 8、签订补偿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