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专利申请原因 |
释义 | (一)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关系,从而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市场,以此换取最大的利益; (二)为了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确保自身生产与销售的安全性,防止对手拿专利状告自己侵权(遭受高额经济赔偿、迫使自己停止生产与销售); (三)国家对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扶持政策(如政府颁布的专利奖励政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等),会给予部分政策、经济方面的帮助。 一、专利权人拥有哪些权利? 1、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自己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的行为。 2、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被许可方取得相应的专利实施权并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3、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或者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4、请求保护的权利。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转让专利权的权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6、在产品上标明专利权的权利,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专利一个最重要的性质就是独占性,正因为专利的独占性,所以专利才能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仅有科技成果是不行的,企业要防止别人模仿,因此只有及时申请专利,使科技成果受到法律的保护,使其变成发明人的个人权利,才能防止其他人或者单位随意使用和模仿,起到占据市场,垄断市场的作用,更有利于权利人参与经济竞争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特别是技术依赖型企业,专利更代表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如何防范并购中的风险 1、明确并购目标和战略发展规划。 作为拟实施并购的企业,在决定进行并购、选择目标企业前,就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定位、发展目标、长远规划等客观实际情况,并结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发展重点、扶持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一个尽可能详尽的、切实可行的并购目标和并购后的战略发展规划。 2、在人才、信息、资金、技术等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 无论是并购活动本身,还是并购后的生产经营、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这几个要素的支持和支撑。只有做到知己知彼,才能做到百战不殆,否则,在实施并购中或者在并购后的营运中就可能出现瓶颈和脱节现象,企业并购也就有可能大打折扣甚至会夭折、失败。 3、灵活、充分地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选择恰当的并购方式。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特别是在对原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重组过程中,为贯彻实施国家的产业政策,奖优罚劣,以优扶劣,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这对实施企业并购具有规范、支持和引导的作用,且是并购活动中不能背离的准则。因此,在实施并购活动中,也必须做到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查、了解和研究、论证,以做到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用好、用足其中的优惠和扶持规定,并争取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同时,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根据企业自身和目标企业的客观实际情况,选择最恰当的并购方式,以最大限度地压缩并购成本、减少并购风险,以实现并购目标的最大化,创造并购成功的范例。 4、加强并购后的企业经营管理,使企业尽快步入正轨。 相对而言,企业并购后的经营管理以及生存和发展更是重头戏,更是一场硬仗。这需要企业在从法律上、形式上完成并购后,紧紧围绕实施并购的目标和发展规划,迅速地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营管理上来,尽快完成企业在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化配置,尽快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步入正轨,以完成既定的任务,实现既定的目标,使企业真正实现优势互补、扬长避短、共同发展,真正体现实施并购的目标和价值,真正将企业做大、做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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