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578条原文及解释如下: 原文内容: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解释:本条是对预期违约责任的规定。预期违约责任,也叫期前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届满以后也不可能履行合同,应当承担的合同责任。 预期违约特点: 1、预期违约行为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 2、 预期违约行为的具体表现是未来将不履行合同义务; 3、预期违约侵害的合同债权是期待的债权; 4、预期违约不是仅有一种救济手段, 也可以等待履行期限届满之后,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或者承担实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是,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届满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必等待履行期届满之后再主张实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