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宁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济宁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二、济宁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登记法律依据节选 1、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2、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 3、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 4、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设备。 三、济宁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登记办理材料 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相关媒体批准文件: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报纸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报纸出版许可证》,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期刊出版许可证》 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 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 场所使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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