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照大多数银行的合同约定或业务标准,一旦房贷逾期超过六期,即连续六个月未按期偿还房贷,就将进入司法拍卖流程,也就是说,房贷连续6个月不还银行会拍卖房子。 第一次没有归还贷款,银行会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提醒; 连续3次以上不交贷款的,银行客户经理就会直接致电催缴,借款人所申请的贷款将会被罚息; 若不交贷款达到6次以上,银行就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到时银行的律师将致电提醒不按时还款的后果,在此期间借贷人的抵押房产将会被冻结。 最后银行会与借款人协商之后的还款事宜,协商之后作为借款人如果还不能还款,银行将会通过法律程序对房产进行拍卖,同时担保人要连带追偿责任。 欠钱不还需要缴纳罚息还仅仅是第一步,之后申请人的个人征信还会收到影响。我们都知道现在十分重视信用体系的建设,正在大力构建信用,各个地区、部门、领域的信用信息体系都在逐步落实之中,各项惩戒与激励措施也都在不断完善和提升,个人信用在日后的生活中将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如果申请人还不上贷款,那么在申请人的个人征信报告上将留下信用“污点”,日后再想申请贷款、信用卡将处处受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