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算法有: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2.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