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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财务侵占公司170多万用于“自家开销”!
释义
    正所谓日防夜防,家贼难防。黄某是晋江某物流公司的财务,在3年时间里,她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170万,用于自家日常开销,目前,黄某已被刑事拘留。警方介绍,今年38岁的黄某来自漳州市华安县,2017年3月到晋江市西滨镇的一家物流公司做财务工作,负责和客户对账及收款。对于一些零散客户的钱款,该公司允许客户先转给财务,再由财务转入公司账户。从2018年开始,黄某就用这种方法将自己收到的客户钱款占为己有,把公司的钱当作自家的“小金库”。2021年11月,公司老板在对账中发现异常向黄某询问。一开始黄某拒不承认拿走公司的钱,最后看到交易明细才低下了头。而公司老板鉴于老乡关系,同意黄某还清欠款便暂不报警处理。到今年1月,黄某共偿还了公司51万余元。然而在去年年底,黄某再度“私吞”客户支付的1万多元,公司老板发现后气愤之余向公安机关报了警。经查,从2018年起,短短3年时间里,黄某利用职务共侵占该物流公司170余万元,后偿还51万余元,尚有119万余元未偿还。“我欠了不少信用卡债,家里也需要钱,我老公还没有工作,生活费都要我出。”黄某说,她侵占的钱全部用于自家日常开销。2月22日,黄某因涉嫌职务侵占被晋江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通过此类事件,企业如何防范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企业财产呢?律师支招:1.建立完善合理用人机制;2.规范货物销售、财务制度;3.建立出纳等重要岗位“一岗双人”制度;4.建立完善的奖罚机制;5.定期核查账目、回访客户,建立完整的客户档案;6.加强员工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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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2:4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