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婚夫妻能共同分割财产吗 |
释义 | 重婚夫妻一般不能共同分割财产,重婚夫妻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一般共有财产,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根据相关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一、无效婚姻的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重婚罪立案标准 有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 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 2、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在很多重婚的案例当中,可能其中有一方都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了,这样的话,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当然会照顾到不知情的一方。另外,对于原配偶来说,当事人涉嫌重婚,自己也可以给多分共有财产,所以是故意重婚的犯罪嫌疑人会少分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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