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抚顺退休金的发放时间是每月的23号。 退休金计算公式: 1、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195月、55岁170月、60岁139月); 3、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建立个人账户制度前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1.4%。 退休金办理条件: 1、本政策施行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退休以及《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规定的各类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本政策施行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按年缴费养老保险的; 3、本政策施行时,距领取年龄15年以上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