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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民检察院怎么联系
释义
    

法律主观:
    


    不能,公安,法院,检察院三个司法机关独立办案,互相监督。检察院可以抗诉,要求法院对已经生效的判决重新审理。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的 诉讼 行为。 我国《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 一审 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法律客观:
    


    《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 逮捕 犯罪嫌疑人 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 证据 ,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 逮捕条件 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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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5: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