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庭审程序步骤是什么
 1、法庭审理流程如下:
 (1)开庭;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
 (3)法庭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
 (5)评议和审判。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三条
 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二、民事诉讼开庭审理时间一般是什么
 1、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
 2、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涉及公告送达的传票等情形有,需要等公开期限届满后,再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