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保险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保险赔偿标准为: 1.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 2.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3.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方式 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方式为保险赔款=损失金额×(保险金额÷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损失金额*投标比例。 三、交通事故保险什么时候赔偿 交通事故保险在达成协议后的十天之内赔偿。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