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具有双重户口怎么处理 |
释义 | 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应注销多余的户口,一般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公安局查到了双重户口会对其中一个户口核实后进行注销处理。 一、户口注销后保存几年? 被注销的户口保存时间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公民被注销常住户口的,应由户口登记机关收回并销毁居民户口簿。但在公安机关户籍科的注销户口中依然有记载。对于注销户口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在死亡葬前一个月内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二、两个户口本两个都有效吗? 不可以,如果是两本完全相同的户口本,必须要注销一本。重户的,有权选择注销其中不常用的一个,可以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协商。公安部会定期清理户口,对一个人有多个户口的情况属于清理范围,如果你两次办理都是通过正规途经,属于清理范围,应保留一个有效户口。如果你有一个是非正常途经办理,那这个可能属于假户口,应属于无效户口,办理假户口的后果要由公安部门决定是否追究你的责任,如果追究可能按治安处罚,也可能按制作假证处理。建议你对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如果只是重复户口可以申请注销其中一个,如果有假户口问题,建议向公安部门申报确认正规途经办理的户口为有效户口。 三、什么情况下不能注销户口 (一)参军入伍:凭《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办理。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含考入军事院校学生); 在入伍前凭入伍通知书或县(市、区)人武部提供的《参军人员花名册》办理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个别没申报注销的,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确已参军的,必须注销其常住户口。 (二)公民出国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的通知书》办理,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应予以收缴。全户迁出的,应收缴其户口簿。 (三)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 公民在家死亡的,须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提供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直系亲属申报户口注销; 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社区民警应及时掌握情况,督促社区内常住人口为死亡亲属注销户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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