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民事调解书内容 |
释义 | 律师分析: 1、标题和编号。标题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文书简称和文书顺序号组成。2、诉讼参与人(原告人、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写法与第一审普通程序民事判决书相同,可参照。3、案由。一审民事调解书要直接写明案由。如“案由:离婚”。4、事实。调解书事实的写法,应视具体案件而定:如先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再写明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前款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第二条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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