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第一次没检查出骨折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同级别的工伤有相应的赔偿计算方法,具体可参见工伤保险条例。 一、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要按具体情况来定。已办退休手续后被单位返聘,并且单位已经根据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交了工伤保险费的,那么受了工伤后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确定赔偿标准。如果单位返聘后没有为其交工伤保险费的,那么发生工伤后的赔偿标准就要和单位协商确定。 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福利待遇有无变化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在工伤治疗期间,包括住院期和出院后休养期,称为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在事故伤害前正常工作期间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十二个月的,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定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以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三、工人工伤赔偿有哪些范围 工人工伤赔偿的范围包括: 1、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贴; 3、外地就医交通费、住宿费; 4、康复费用;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贴; 9、残疾津贴; 10、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 11、丧葬补贴; 12、供养亲属抚恤金; 13、一次性工亡补贴。 具体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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