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什么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 |
释义 |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干部选拔工作流程如下: 1、书记办公会动议(提出拟选岗位); 2、提交党委会研究(是否同意拟选岗位); 3、制定考察方案(包括考察组组成人员、考察时间、民主推荐方式、考察方式等); 4、会议推荐(召开干部大会,吸收各方面代表参加。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 5、个别推荐(单独听取部分干部、职工代表推荐人选); 6、统计民主推荐和个别推荐情况; 7、向党委(或党委主要领导)汇报推荐情况,商讨后确定考察对象8、调取考察对象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核实任职条件;通过纪委核实有无违纪违法方面的举报(核查情况要由核查人签字认可); 9、公布考察预告。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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