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警官职务、警员职务的任免,由本公安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或者报批,即由上一级机构推选决定。《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警官职务、警员职务的任免,由本公安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或者报批。公安分局领导成员职务以及公安派出所警官职务、警员职务的任免,由派出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的公安机关决定。所以乡镇派出所的所长由派出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的公安机关任命。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警官职务、警员职务的任免,由本公安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或者报批。公安分局领导成员职务以及公安派出所警官职务、警员职务的任免,由派出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的公安机关决定。所以乡镇派出所的所长由派出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的公安机关任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