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随身登机箱尺寸新标准 |
释义 | 律师分析: 国际航班随身携带物品: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持头等舱、公务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件行李以8千克为限;持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一件物品,以5千克为限。国内航班随身携带物品:每位头等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两件行李,每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5千克;每位公务舱和经济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一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5千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旅客的托运行李、非托运行李不得违反国家禁止运输或者限制运输的相关规定。 在收运行李时或者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任何物品,承运人应当拒绝收运或者终止运输,并通知旅客。 第三十七条承运人应当在运输总条件中明确行李运输相关规定,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的尺寸、重量以及数量要求; (二)免费行李额; (三)超限行李费计算方式; (四)是否提供行李声明价值服务,或者为旅客办理行李声明价值的相关要求; (五)是否承运小动物,或者运输小动物的种类及相关要求; (六)特殊行李的相关规定; (七)行李损坏、丢失、延误的赔偿标准或者所适用的国家有关规定、国际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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