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怎么上户口 |
释义 | 新生儿上户口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婴儿的申报出生登记,还有一项规定,是以宝宝的出生时间在1987年8月7日为界,在此时间之前出生的宝宝,须随宝宝的生母落户,而在此时间之后出生则可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而对于在1996年元旦以后出生的小朋友,在办理上户手续的时候还需出示《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上户口起名字规定: 1、姓名不得使用特殊符号和外语字母登记。 2、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字母、数字、符号: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自造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符号;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2个汉字以上、6个汉字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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