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强直性脑病的行为需要合法依据。但是,强直性脑病并没有被明确列入保险公司拒赔的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该条款明确了保险公司拒赔的条件,必须是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保险事故才能拒付保险金。 2.《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保险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向患者或者患者家属说明医疗事故的原因、性质、危害程度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疗事故导致了强直性脑病,医疗机构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强直性脑病的行为缺乏合法依据,被保险人可以依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