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积极分子需要参加组织生活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党组织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做为列席人员参加。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参加党的活动的意义:1、申请入党的同志参加哪些党的活动,要由党组织决定。一般地说,可以参加学习党章、听党课、某些党日活动、讨论积极分子入党的党员大会、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大会、先进党支部或优秀党员表彰大会等。2、积极分子参加党的活动,是实际体验党内生活,接受党内生活锻炼,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员优秀品质的极好机会。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按照党组织的安排,积极参加这些活动,从中接受教育,并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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