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入户联系函在哪里办理 |
释义 | 成华区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集体户者到办证大厅领取“入户联系函”等相关材料到公安局办证大厅上户。办理集体户口应该去当地的公安局,工作人员会告诉你应该怎样申请,按照流程来办理就可以了。 一、成都入户联系函怎么办理? 1、登陆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点击人事代理页面,下载填写以下表格:《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样本浏览)填写完毕后在接收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持有关材料到市人才中心领取《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或《进入成都市郊区(市)县人员联系函》。 二、办理成都入户联系函的条件是什么? 1、人事档案托管在代理单位名下; 2、现户口在成都市五城区、高新区及天府新区以外(高校学生集体户及成都市郊县家庭户均不能办理)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工作单位注册地(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的住所,下同)在成都市五城区、高新区及天府新区范围内。 三、办理成都入户联系函基本材料如下: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或职称证原件; 3、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4、有效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5、《成都市社会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原件(“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入户后打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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