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深圳,工资发放时间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或者与劳动者协商确定,10号、15号都可以,法律没有强制规定,但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