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明年重庆十大拆迁地段如下: 1、征收范围:巴南区渝南大道2号、4号,巴南区七公里村40幢等含附号及附属物,面积约18975.24平方米、88户,具体以征收红线范围为准; 2、以长寿经开区兴港大道(化工新材料园道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红线范围为准; 3、拟征收渡舟街道太平村、甘蔗村、高峰村3个村7个组集体土地19.2996公顷。其中:农用地18.6324公顷、建设用地0.6672公顷; 4、征收兴义镇水天坪社区1组集体土地8.3542公顷(其中农用地7.6309公顷、建设用地0.7233公顷); 5、拟征收凤凰镇双凤村三组等1个镇2个村3个组集体土地14.5088公顷,其中:农用地14.4269公顷、建设用地0.0819公顷。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详见土地分类面积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