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其一,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因为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其二,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的;除了以上“以夫妻名义”的行为以外,当事人同居生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以配偶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名义的”证据。 一、婚内出轨同居是否是重婚 婚内出轨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是重婚罪。实践中构成重婚罪的行为可以归纳为三种: 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二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又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进行婚姻登记三是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二、女方与一男子同居多年,属于重婚吗 属于。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若是女方已经登记结婚的,然后又与其他男子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女方可能构成重婚罪。但是重婚罪的认定标准较高,还需要结合其他饿条件综合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