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市内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深圳市内户口迁移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本人的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如果是结婚迁移,还需要带上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配偶的名字,其他人一律无效。 一、办理居民户口迁移所需的条件如下: 1、在职人员调动迁移; 2、录用公务员迁移; 3、国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迁移; 4、单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迁移。 二、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总而言之,办理户口迁移一般需要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件等,如果是结婚迁移,还需带上结婚证等资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且需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后,进行相关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第十七条规定各类迁户人员应当先行到下列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深圳市户籍迁入指标卡,然后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一)符合技术技能迁户条件的人员,根据各自情况按规定向市、区人事、劳动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二)投资纳税迁户人员中,属人事、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人员,并且符合我市现行的招调工、调干条件者,应分别向市、区人事、劳动部门申请办理; (三)投资纳税迁户人员中不符合招调工、调干条件的,可直接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入户。到公安部门申请入户的人员,则不能享受连续工龄待遇,其缴费年限按在本市实际缴交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计算,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不视为缴费年限; (四)符合政策性迁户条件的人员,按不同迁户类别分别向公安、人事、劳动、民政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