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个案平衡原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公共利益并不一定高于个人利益,而是结合具体情形寻找两者之间的平衡点。 比例原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  换句话说,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当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紧急避险的价值平衡属于比例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