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药店搬迁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药店搬迁需要以下手续: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使用非自有房产的,提交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协议; 3、经办人授权证明原件,盖公章; 4、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盖公章; 5、《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6、企业无因违法经营已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情形的自我保证声明原件; 7、《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联变更申请表,盖公章; 8、质量管理文件目录复印件; 9、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原件,盖公章; 10、经营场所所处地理位置图原件,盖公章; 11、营业场所平面布置图原件,盖公章; 12、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目录复印件,盖公章; 13、企业从业人员情况表复印件,盖公章; 14、企业药学人员执业资格、职称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15、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申明原件,盖公章; 17、《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国家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从事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活动的企业总部,应当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对所属零售企业的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责任。 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经营活动全面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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