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定好了合同又反悔叫违约。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双方主体当事人签订了合同,如果一方违约了,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为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对于赔偿部分,可以双方先进行协商,倘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于签订合同应当基于公平、公正、自愿、平等,双方当事人不能有恶意的欺骗和隐瞒。如通过欺骗的手段骗得对方签订合同,会导致合同无效,所以也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 合同的效力是: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合同满足主体不适格、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之一的,认定无效; 3、限制行为能力人、越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 4、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事由而订立的合同,视为可撤销合同。 不履行合同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未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支付价款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合同自当事人达成意合签字即生效。虽然只是才签完合同,但是一旦签到就是有效的,即使立刻反悔也算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对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