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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领证的婚礼算不算事实婚姻?
释义
    事实婚姻不再存在,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夫妻关系。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有条件地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并视为一种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予以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不予受理,但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的诉讼应受理。根据不同情况,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区别对待。
    法律分析
    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只是举行了婚礼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未建立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问题,不想共同生活直接分开即可。男女双方必须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夫妻关系。如果在此之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且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都不属于事实婚姻,不能建立合法的夫妻关系,而只是普通的同居关系。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有条件地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尽管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如果经过确认,法律上将事实婚姻视为一种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160;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160;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如今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只是举行婚礼而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未建立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问题,双方可直接分开。男女双方必须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夫妻关系。司法实践中,法院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尽管没有结婚登记,经确认后,法律将事实婚姻视为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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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