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了婚礼没领证算事实婚姻吗 |
释义 | 办了婚礼没领证不算事实婚姻。目前并不承认事实婚姻,需要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不想共同生活直接分开即可,如果要确立夫妻关系,必须办理结婚登记才算。 没领结婚证住在一起算不算非法同居,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双方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并且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又没领结婚证的话,就是非法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2、如果没有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此时不是非法同居。 虽然举行了婚礼,但由于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也没有补办结婚登记,则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法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事实婚姻的特点: 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 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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