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强调要层层建立并认真落实责任制; (2)安全生产与企业改革发展“三同步”制度,强调要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整体布局,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3)安全工作“两定期”制度,要求企业领导班子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4)企业内部安全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配置制度; (5)安全培训和经营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制度; (6)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度,企业要加强安全质量管理,规范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行为; (7)重大隐患治理和应急救援制度,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隐患的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建立预警和救援机制; (8)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安全投入和“三同时”制度,企业要保障安全投入,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0)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追查制度; (11)工伤保险制度,企业要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积极发展人身意外保险; (12)工作报告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