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扩张及其缘由透视 |
释义 | 关键词:著作权扩张;公共领域;利益平衡;权利限制 内容提要:对著作权法的历史考察表明,它代表了被保护权利的持续扩张,以及相应的在作品中作为公共领域部分的持续减少。著作权扩张表现在受保护的客体不断增加、著作权保护范围不断扩大、使用方式不断增多、著作权保护期限不断延长等方面。从技术发展方面看,它对著作权扩张具有极大的影响。著作权的扩张不仅可以从著作权制度本身的角度加以考察,也可以从政治、文化视野和经济学的层面上分析。著作权扩张还可以从利益平衡原理得到理解。著作权扩张与限制的辩证关系也说明,利益平衡是著作权法永恒的主题。 在知识产权的扩张中,著作权扩张最突出。从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安娜女王法》到现代各国的著作权法和著作权国际公约的演变看,著作权法的历史是一部逐渐扩张的历史。对著作权法的历史考察表明,它代表了被保护权利的持续扩张,以及相应的在作品中作为公共领域部分的持续减少,并且直接表现为著作权人的专有控制权的扩大。单纯的扩张会直接威胁到著作权法需要实现的公共利益。著作权法在增进知识、文化和科学,以及在信息的接近和自由流动等方面确认了公共利益的地位。然而,这些公共利益有可能因著作权的扩张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削弱。著作权的扩张威胁到接近信息的公共利益,并且增加了反竞争行为的可能性。因此,在著作权扩张中应特别注意在著作权法中维护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平衡。本文将对著作权扩张的种种表现进行详细讨论,并在此基础之上剖析著作权扩张的缘由,旨在对著作权制度的动态运作中把握其基本精神,增进对著作权法基本理论的认识。 一、著作权扩张的表现 (一)著作权权能的扩张 1.传统环境下著作权权能的扩张 著作权扩张表现在受保护的客体不断增加、著作权保护范围不断扩大、使用方式不断增多、著作权保护期限不断延长等方面。著作权扩张,就著作权的内容来说,从最初的主要是对复制权的保护扩大到现代技术条件下利用作品的各种权利。《安娜女王法》主张作者是第一个应当对作品享有无形财产权的人,该法被认为实现了由主要保护出版商到主要保护作者的历史性飞跃。该法授予作者的著作权即是对特定的作品制作印刷复印件的权利,以及阻止他人擅自印刷、翻印或出版作者的印刷复印件的权利。也就是说,所保护的权利限于复制权。其后各国著作权法的发展对著作权保护的内容做了很大的充实。正如郑成思教授所指出的,著作权是一个历史的概念。随着新技术的发展,产生了新的著作权权能,如音像复制权、播放权、制片权、邻接权;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增加的著作权有改编权、发行权、追续权、连载权等;随着国际交往,扩大了著作权的范围,主要有翻译权和最终使用权。[1][ ①]确实,随着著作权国际化的产生和发展,著作权国际公约对著作权的保护也同样存在扩张的特点。例如,就著作权内容而言,作为著作权国际保护的主要公约《伯尔尼公约》的文本在每次新修订[2][ ②]时,权利内容都有新的增加。例如1948年文本和1928年文本相比,在必须保护的经济权利中增加了公开表演权,而1928年文本只是作为可选择保护的权利;1971年文本和前面的文本相比,明确了电影作品本身享有的著作权,并且明确了朗诵权是经济权利重要内容。又如,1996年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著作权条约》 (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 (WPPT)明确了网络时代的传输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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