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转让单据与不可转让单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转让单据[Non Negotiable Document] 指不能凭背书或交付而转让的单据。通常指代表货权的海运提单的抄本。但有时也泛指其他单据的抄本,如信用证规定受益人于装运后立即寄送收货人“一套不可转让单据”,就意味着寄送该信用证所要求的各类单据的抄本各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七十一条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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