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物证的证明力要大于人证,因为证人证言在一定条件或不同环境下有可能改变,而物证或书证改变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物证:是指能够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存在的物品、物质或痕迹。 人证:“物证”的对称。在司法实践中,把与人的意识活动有关的证据,统称为人证。它是有思维能力的人提供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中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证据的三性主要是指: 1、真实性; 2、合法性,即证据的内容、形式不得违法; 3、关联性,即依法作为证据的材料,应当与现实发生的案件事实具有法律牵连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 对证据的真实性,应当综合全案证据进行审查。 对证据的证明力,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从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以上是关于人证和物证哪个更有法律效应?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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